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五十九、何为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
566.迄今为止,几乎没有人知道圣言中论及地狱之人的永火和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。这是因为人们仅以物质的方式思考圣言的内容,对它的灵义一无所知。所以有些人就将火理解为物质的火,有些人理解为总体的折磨,有些人理解为良心的自责,有些人则认为经上提及火只是为了在恶人里面激起恐惧。同样,有些人以为咬牙切齿是指真的咬牙切齿,有些人以为仅仅是指人听见这种牙齿叩击声时所感到的一种恐惧。不过,人若了解圣言的灵义,就能知道何为永火,何为咬牙切齿,因为圣言的每个词及其意义都包含一个灵义。事实上,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;灵义只能以属世的词语向世人表达,因为人在自然界,并基于自然界的事物进行思考。故接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死后恶人的灵所进入,或他们的灵在灵界所遭遇的“永火”和“咬牙切齿”。
7575.“有火闪到地上”表恶欲。这从“火”和“闪到地上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火”是指恶欲(参看1297, 1861, 2446, 5071, 5215, 6314, 6832, 7324节);“闪到地上”是指占据属世心智,直到它的最低层。“埃及地”是指属世心智(参看5276, 5278, 5280, 5288, 5301节)。由于“冰雹”表示虚假,“火”表示它们所源于的邪恶,故凡提及“冰雹”的地方,经上也会提及“火”(如以赛亚书30:30, 31;诗篇18:12-15; 78:47-49;启示录8:7),以及接下来经上说:那时有冰雹;有火在冰雹中间窜动,甚是厉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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